2)十只毛绒绒_我给大猫当奶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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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一天睡上三十六个小时,如果他突然动了,那八成是睡姿不正爪子被压麻了,翻身换个角度继续睡。

  只有在储备粮吃完(或者吃腻)的时候,他会短暂爬起来一小会,物色新猎物并捕食。

  这就是乔安娜佩服泰哥的一大点——据她所见,泰哥捕猎从未失手。

  其实也没那么神奇,毕竟供给参考的范本数量过少,只有两次,不过有她观察过的公猎豹和她自己做对比,这种程度堪称奇迹了。

  此时是下午,泰哥平常会选择呼呼大睡的时间,他却难得没深陷梦中,自然垂下的两条后腿收了起来,端正地趴在树枝上,阴影里的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乔安娜看他这姿态就知道他准备捕猎了,立马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一眨不眨地紧盯着他,连两个孩子打闹着爬到了自己身上都无暇顾及。

  她早先见过原本打算托孤的猎豹捕猎,现有的狩猎方法也多半学自于那只猎豹。

  猎豹体重很轻,会选择的多半是小型的食草动物和较大的食草动物的幼崽。

  猎豹会先从逆风的方向、借着长草的掩护逐渐接近猎物,在30米内的距离发动袭击,几秒内加速到时速120千米,追上后用爪子绊倒猎物,锁喉制服。

  虽说速度很快,但猎豹似乎无法长时间奔跑,一分钟内没有得手,便会果断放弃。加上猎豹的牙齿短小,要持续咬住猎物咽喉五分钟以上才能让猎物窒息,期间猎豹需要喘气休息,如果有其他掠食者来犯,猎豹也只能选择将猎物拱爪相让。

  所以即使乔安娜遇见的猎豹是同类中相当出色的猎手,他捕猎的成功率也只有三分之一,到手的猎物还有半数吃不到嘴里。

  与那只猎豹相比,泰哥就显得游刃有余多了。

  他气定神闲地揣着爪子,盯着近处的一群羚羊,耐心等待着时机。

  这群羚羊中的雄性长着竖琴一般的高角,皮毛呈红褐色,腹部米白,后腿腿根上各有一条垂直的黑条纹,正低头啃着雨后的新草,朝泰哥栖身的树越靠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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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泰哥站了起来,宽厚的爪子稳稳踏着树枝,身体压低蓄力,带斑点的毛皮与环境融合成绝妙的一体。

  最靠近树的一只雄性黑斑羚隐约察觉到了什么,抬起头来,两只耳朵仔细聆听着周围的动静,不安地四下张望。

  它万万想不到,危险会来自头顶。

  一只花豹从天而降,九十多公斤的体重直接把它砸得眼冒金星,还未来得及挣扎站起,钢钉般的尖牙钳住它的咽喉,断绝了它最后的生路。

  黑斑羚抽搐着,很快不动了。

  泰哥熟练地撕开猎物的胸腹,清空内脏,赶在无处不在的捡漏侠秃鹫到来之前,快速将黑斑羚拖上了树,挂在细树梢上。

  接下来三天的存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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