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_如果我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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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倘若知道我们的重逢会是在十一年以后,也许我是抵死也不肯走了。

  但父亲仍然会逼着我离家,儿子的前途是他除了医院和柳姨之外的第三件大事。他钟爱他的医院,百年之前是非得看到我在蒸蒸日上的经营它的。而我的无奈就在于我真的爱这事业,所以始终无法摆脱父亲的摆布。

  高中三年之后,如父亲所愿,我被浙医大临床医学专业录取。总分比录取分数线高出27分。假期里去往第一医院打工,每天都借打扫之名与那边的医生一起查房分析病情开医嘱写病历,偷尽了拳头,结结实实给自己上了两个月的见习课程。

  李家最早是开诊所的,到了祖父一辈,兄弟三人一个从商一个从政,祖父继承家业,联合了商政医三界,就有了现在的长风医院。如今门诊年吞吐量已达一万三千。

  ——那是我的王国,所有的一切,整个的长风,都会是我的。

  这纯洁而坚定的信念是导致我在念完五年临床医学后又跑去剑桥修了三年管理学的关键。

  雁文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被我遗漏在记忆里了。最后一次想起,是在法兰福克飞往伦敦的客机上,ErikMott,我的床伴,无意中发现我的皮夹里放着一张孩子的照片,虽然泛黄却依然不减照中人的可爱无邪,为此Erik追问不休。我只好说那是我自己的。然后,记忆被触动了,终于在远离地球三万英尺高的北海上空想起了本应该在高中毕业就见面的雁文,那时他该有五岁了。

  想着想着便暗笑自己的幼稚,不过是对小弟的爱护而已,少年时期的感情实在丰富,不像长大后那样冷血,只想着解决生理需要,没正经谈过一次恋爱。

  1995年夏,我为学业划上了圆满的句号,终于在离家十一年后风尘仆仆回到了故乡宁波。虽然离开时对家没有太大的热情,但这个字眼对于我这种经历的人来说,还是有其一定吸引力的。

  南方的初夏并不十分炎热,但刚下车,我还是不能很好的从西欧罗巴洲凉爽湿润的温带海洋气候中适应过来。大街上桑塔纳满地爬,空气有些污浊,这与我离开时的甬成城街头大不一样了,到处拆房盖楼,堵路架桥,几乎不认识回家的路了。下了十路公车四处绕,幸好孝闻街一带拆的不多,不至于摸错了门。

  我猜测钮嬷嬷见到我时的表情,她大概要愣好久才认的出我了。还有其他人呢,涧雪和水含,雁文和么弟,雁文……不知道14岁的他长成了什么模样,我们还可以认出对方么,皮夹里的照片一放就是十一年,只要看到,便会不自觉的微笑感叹,雁文的确是难得一见的漂亮男孩。

  大门虚掩着,推门进去,院子里冷冷清清。这个时段也应该都下班或放学了,怎会如此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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