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04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_盛唐挽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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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臣”的规矩。

  深知政治斗争残酷性的杨遗名,在得知方重勇马匹被盗后,第一时间就派出县衙所有可以活动的人,在各村各里张贴告示,两个县尉挨家挨户的敲门查问,各里的里长都被召集起来下达搜捕令,务必要抓到窃贼,还杨县令的清白。

  没错,如果找不到窃贼,杨遗名就是惹了大祸!嗯,用摊上大事来形容更加贴切一些。因为他本来就是前任太子李瑛的亲信,一直得不到升迁也是因为这个。

  失势官员的抗风险能力,比一个毫无背景的官员还要低!

  一天之后,三水县的县衙大堂内,跪着三个衣衫褴褛的中年汉子,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就是他们顺手牵羊,在泾水边“顺走”了方重勇和高尚的马匹。

  在三水县官府全体总动员“找马”的情况下,“偷马贼”很快就被找到,隶属于府衙的马匹也被找到……不过已经变成煮熟的马肉在锅里煮着了!

  这个案子的案情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三水县某个村落,具体说来,就是方重勇在煤矿坑勘探的那个村落里,有三个游手好闲的退伍丘八,说得好听点叫“游侠儿”,说得不好听就是地痞流氓,他们去泾水边准备凿冰捕鱼的时候,看到了有两匹“无主”的马。

  既然是无主的,那牵回去再找马贩子卖掉,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于是三人牵着马就走,也没看这马到底是谁的,能不能偷。反正他们做这样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结果三人还没走到家,其中一个夯货就发现马屁股附近,好像有个模糊不清的官印!

  看仔细之后,发现两匹马都是隶属于邠州府衙的!这下可把他们三人给吓坏了!

  这三个夯货本来还想卖了马去换点酒钱,到县城里的酒肆去潇洒一番,没想到这马居然是邠州府衙的马。那没办法了,只能一不做二不休把马给宰了,吃点马肉回本了。

  要不然,可不就白忙活了么?就算他们现在把马匹送回去,也是犯了罪,没吃到肉还惹一身骚。还不如把马肉吃了,马骨找个不起眼的地方埋了。时间一长,谁还会去查这些破事呢?

  结果等县尉找到他们三人的时候,马肉正在家中的大锅里煮着呢。他们三个都是退伍的老兵,都找不到媳妇,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除了不会轻易杀人,其他的事情,没有不敢做的,也没什么顾忌。

  这三人本身就是在三水县衙门里挂了号的人物,平日里偷鸡摸狗也不是第一次了。

  这件事把方重勇闹得有点骑虎难下,他本来是低调来邠州办事,没想到居然被三个毫无权势与身份的地痞给飞龙骑脸了!

  唐代的官制很魔幻,同一种官职,用在不同的人身上,会根据那个人身上其他官职的搭配,而有所变化,甚至效果大相径庭。

  比如说“御史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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