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9章 3二更_前朝余孽只想卖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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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掉下来的跑腿小弟】

  楚溪客听一群孩子七嘴八舌地说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为什么他随随便便打了一架就成了帮主。

  野狗帮有三个规矩:

  第一,能偷能抢不讨饭。

  第二,如果被偷被抢的人打赢了帮主,就半年不抢他的东西。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如果挑战者的猫猫狗狗能打赢帮主的黑背犬,那他就是新帮主!

  楚溪客哭笑不得,敢情这个帮主还不是他凭实力得来的,而是沾了小虎斑的光!

  为了拒绝这个高大上的身份,楚溪客只得暂时把小虎斑往外推:“这只虎斑猫暂时还不是我家的,就算它无意中赢了黑背犬也不能说是挑战成功,所以,我不是你们的新帮主。”

  黑子一针见血地问:“那它是谁的?”

  楚溪客一下子被问住了,他看了看钟离东曦,又看了看姜纾,哪个都舍不得坑……

  偏偏就在这时候,桑桑发现他身上的“金缕玉衣”有点好玩,开开心心地把他当成了猫爬架。

  小虎斑呢,向来是桑桑在哪儿它在哪儿,于是一下子跳上了楚溪客的肩膀,还学着桑桑的样子蹭了蹭楚溪客的脸——差点把楚溪客压得半身不遂!

  黑子颇为怨念地瞅着楚溪客,虽然没说话,但又像什么都说了。

  楚溪客反倒心虚起来。

  好吧,撇清关系失败,楚溪客只得尝试讲道理:“我就是个卖小吃的,当不了这么、呃,厉害的一帮之主。只要你们以后别再抢楚记的送货车,咱们就井水不犯河水。”

  黑子再次捶了捶胸口:“遵命,帮主!我们以后绝对不再碰楚记的车。”

  三十几个孩子齐刷刷跟着喊:“遵命,帮主!”

  楚溪客:“……”

  行叭。

  反正话都说明白了(他自认为的),接下来最要紧的是给黑子治胳膊。好在只是脱臼,骨头没事,姜纾就能给他安上。

  姜纾一看就是很会念书的人,以往在孩子们眼里就是最鄙夷的对象——不会走路只骑马、吃饭挑食还浪费、打架不行就叫人,还讨厌猫猫狗狗和小孩子,总之就是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

  然而,亲眼看到姜纾一按,一扯,又一推,咔哒一声,自家老大、不,前老大的胳膊就完好无损了,孩子们一个个睁大眼睛,肃然起敬。

  姜纾叮嘱道:“十日之内不能打架,三十日内不能用力,百日之内都要小心,否则容易形成习惯性脱臼,十石以上的弓别想拉开了。”

  听着前面的时候黑子还一副漫不经心的模样,直到最后一句,他神色一整,认真地点点头。

  有个怕头,就还有救。

  姜纾淡淡一笑,随便在路边扯了两把马齿苋,碾碎了给黑子敷到关节处,一看就不怎么在意的样子。

  对待黑背犬就完全不同了,姜纾不仅从荷包里掏出事先为楚溪客准备的伤药,轻柔地涂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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